移动端

您现在的位置:兴旺宝>服装设备网>资讯列表>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

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

2025年10月24日 14:14:12 人气: 18703 来源: 财政部网站
  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,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,现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(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)调整事项公告如下:
 
  一、新增宠物用品、可随身携带的乐器2类商品。将“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”类调整为“小家电”类,增加扫地机器人、吸尘器等;将“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”类调整为“电子消费产品”类,增加数码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、微型无人机;在“平板电脑”类中增加鼠标、键盘等数码配件。
 
  调整后离岛免税商品共47类,具体品类、购买数量、备注要求见附件,并按此执行。
 
  二、具有离岛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,采购国内商品丝巾(附件序号8,下同)、服装服饰(序号12)、鞋帽(序号13)、咖啡(序号23)、陶瓷制品(序号30)、茶(序号40),进入离岛免税店按离岛免税政策销售,视同出口,退(免)增值税、消费税。对已销售的国内商品,上述经营主体可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,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,具体监管和退税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另行制定。
 
  三、将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。
 
  四、允许“离岛且离境旅客”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。离岛且离境旅客是指年满18周岁,已购买从海南离境的机票、船票,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并实际离境的国内外旅客,包括海南省居民。
 
  离岛且离境旅客购买离岛免税商品金额计入其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,不限次数。免税商品品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等,按照附件执行。
 
  离岛且离境旅客在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,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,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,旅客凭购物凭证仅能在机场、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,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。
 
  五、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,在本自然年度内可不限次数购买“即购即提”提货方式下的离岛免税商品。政策实施当年,离岛记录应发生在本公告执行之日起(含当日)。海南省人民政府应当切实承担防控“套代购”走私风险的主体责任。
 
  岛内居民指年满18周岁,持有海南省身份证、海南省居住证或者社保卡的中国公民,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。
 
  六、离岛免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)有关规定。
 
 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。
 
  特此公告。
 
  附件:离岛免税商品品类及每人每次购买数量范围
 
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
 
  2025年10月15日
 
  附件下载:
 
全年征稿/资讯合作 qq:1097660699@qq.com
版权与免责声明
1、凡本网注明"来源:兴旺宝"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兴旺宝,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,https://www.xwboo.com。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、技术文章、资料下载等内容,如涉及侵权、违规遭投诉的,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,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。
3、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4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